|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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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1. |
104.09.30 |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82 年 9 月 23 日(82)臺財證(六)字第 02165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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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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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2. |
112.05.03 |
前財政部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八月十二日(八三)臺財證(六)第O一五六八號函及九十二年七月七日台財證六字第O九二OOO二八一八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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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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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3. |
101.03.21 |
前財政部七十四年五月八日(74)臺財證(一)字第○○六一二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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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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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4. |
110.06.01 |
前財政部七十四年五月二日(七四)台財證(一)字第○○五八一號函、七十九年十一月三日(七九)會懲字第六三五號函及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七十六年十月十三日(七六)台財證(一)字第一五三五六號函、七十七年八月十日(七七)台財證(一)字第○八八四二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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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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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5. |
110.06.08 |
前財政部七十四年一月七日(七四)台財證(一)第OOO五三號函及七十六年十月十六日(七六)台財證(一)第O一O三四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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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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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6. |
113.05.09 |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十日金管證三字第○九四○○○○一○七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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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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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7. |
101.12.17 |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十二日金管證二字第○九七○○五五六三八一號函、九十七年九月二十二日金管證二字第○九七○○五○六四一號函、九十五年三月二十一日金管證二字第○九五○○○一四四四號函說明三、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台財證二字第○九二○○○五三七一號函說明五、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台財證二字第○九一○○○五七九○號函說明三、(三)、九十一年八月八日台財證二字第○九一○一三九一○九號函、九十一年一月二十四日(九一)台財證(二)字第○○○五九九號函、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四年九月二日(八四)台財證(二)字第○二○二六號函、八十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八三)台財證(二)字第一五二八○號函、八十三年二月四日(八三)台財證(二)字第四七一三七號函、財政部八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台財證(二)字第七五六一六號函、八十年七月十九日台財證(二)字第○一六一九號函、八十年六月二十七日台財證(二)字第一八二二○號函,自一百零二會計年度停止適用,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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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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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8. |
113.05.29 |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一日金管證三字第○九三○一二七六四○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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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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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9. |
114.10.15 |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4年12月2日金管證四字第0940153145號函(清單如附件),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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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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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0. |
094.08.23 |
保護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分割本金債券豁免比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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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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