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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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1. |
103.04.11 |
廢期貨商帳列投資性不動產選擇採用公允價值模式應就公允價值增加數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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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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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2. |
103.04.11 |
有關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所定徵求人及委託徵求事項之疑義乙案,請轉知各股務單位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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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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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3. |
103.04.11 |
廢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辦理信託業務規定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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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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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4. |
103.04.11 |
有關簡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之程序乙案,請依說明轉知所屬會員遵循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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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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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5. |
103.04.11 |
廢止本會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月十一日金管證四字第○九五○一三九二○七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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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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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6. |
103.04.11 |
廢證券商帳列投資性不動產選擇採用公允價值模式應就公允價值增加數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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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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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7. |
103.04.14 |
廢/停為擴大自由經濟示範區商品,OBU 或 OSU 得受託投資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含新臺幣之多幣別基金之外幣級別,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並應依下列事項辦理,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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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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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8. |
103.04.14 |
所報依人身保險及財產保險安定基金計提標準第 7 條規定擬具保險業者所需填報之相關表格乙案,准予照辦,並請依說明二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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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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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9. |
103.04.15 |
為加強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客戶權益保障及落實風險管理,請貴會依說明檢討「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自律規範」及「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風險管理自律規範」,並於文到 2 個月內函報本會,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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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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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0. |
103.04.15 |
廢止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八十六年四月二十一日(86)臺財證(二)字第二七三四八號函及本會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金管證券字第○九八○○四二五八一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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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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