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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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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
104.08.11 |
廢保險業資金投資國內募集發行之指數股票型期貨信託基金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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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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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
104.07.24 |
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之令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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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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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
104.06.30 |
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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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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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
104.06.26 |
廢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銷售人身保險商品計提責任準備金相關假設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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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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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
104.05.18 |
廢廢止本會一百零二年五月十五日金管保財字第一○二○二五○四九六一號有關保險業資本適足率資訊揭露之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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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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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
103.12.23 |
財政部 66 年 8 月 22 日台錢司發(五)字第 1253 號函,及 66 年 5 月 31 日台財錢字第 15349 號函關於汽車保險部分,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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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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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
103.12.09 |
按保險業者依本會 103 年 2 月 19 日金管保財字第 10302501261 號令計算投資用不動產之年化收益率(年化收益/帳面價值)之遵循方式,無論係採用公允價值或成本模式作為帳面價值之衡量基礎,應於租約簽訂及逐月檢核時,確認以訂約時不動產標的之帳面價值核算租約涵蓋期間之年化收益率,符合前開令示所定年化收益率之標準,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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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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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
103.11.10 |
核釋保險業之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依「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核釋保險業之總機構法令遵循主管依「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32 條第 3 項第 3 款規定,簽署出具新保險商品或經主管機關認定屬重大變更應採核准方式辦理之保險商品符合法令及內部規範之意見書,屬「財產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及「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 3 點所稱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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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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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
103.10.28 |
廢依據「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第 8 條,訂定財產保險業承保商業火災保險巨大保額業務非天災險費率檢核機制,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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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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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
103.10.28 |
有關規範保險業承保商業火災保險巨大保額業務非天災險費率檢核機制,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3 年 10 月 28 日以金管保產字第 10302526451 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 1 份,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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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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