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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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
099.10.08 |
廢核定得抵繳期貨保證金之有價證券種類及抵繳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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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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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
099.10.14 |
廢期貨顧問事業應依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將其年度稽核計畫及其執行情形、所見異常事項改善情形等,申報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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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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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
099.10.14 |
期貨顧問事業之年度稽核計畫及其執行情形、所見異常事項改善情形等申報事項,應無須報會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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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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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
099.10.27 |
廢依據期貨交易法第 72 條第 2 項及期貨商管理規則第 22 條第 3 項規定,修正期貨商調整後淨資本額計算方式及計算表與附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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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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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
099.10.28 |
規範期貨結算機構辦理結算會員以有價證券抵繳結算保證金作業之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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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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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
099.11.05 |
廢修正期貨經理事業接受全權委託資產之幣別限制及其運用全權委託資產從事國外期貨交易及國外有價證券投資之合計金額占其接受個別委託帳戶淨值之比率限制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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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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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
099.11.17 |
廢期貨業內部稽核人員之進修時數及辦理內部稽核講習機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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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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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
099.11.17 |
期貨商及期貨交易輔助人分支機構設置內部稽核人員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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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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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
099.12.08 |
公告期貨商得受託從事期貨交易之交易所及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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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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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
100.01.13 |
期貨商截至九十九年十二月底已提列之「買賣損失準備」及「違約損失準備」金額,應轉列為「特別盈餘公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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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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