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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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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108.01.23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之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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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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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108.01.23 |
廢依據「財團法人法」第9條及第19條第3項第6款規定,本法第9條第1項規定所稱財團法人捐助財產之最低總額為新臺幣三千萬元;同條第2項所稱捐助財產現金總額之比率為不低於90%,自108年2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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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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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107.08.06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三條之一對受指定法人補助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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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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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107.06.20 |
公告「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三項之一定額度」,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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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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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107.04.27 |
金融科技創新實驗民事爭議處理收費辦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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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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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107.02.09 |
為落實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請所屬公會轉知會員,賡續執行本會 104 年 12 月 31 日金管法字第 1040055554 號函附之「金融服務業公平待客原則」,並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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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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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106.12.06 |
廢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第2項規定,訂定專業投資機構及一定財力或專業能力之條件,自107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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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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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106.03.03 |
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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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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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105.09.21 |
為保障金融消費者權益,減少金融消費爭議,金融服務業以電話行銷提供金融商品或服務,依相關法令規章應予錄音者,應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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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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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105.02.02 |
廢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第2項規定,訂定專業投資機構範圍及一定財力或專業能力之條件,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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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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