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01. |
103.02.24 |
修正「人身保險業辦理公務機關查詢及解繳扣押款收費作業要點」 |
行政規則 |
| 502. |
103.02.19 |
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之解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3 年 2 月 19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302501261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電子檔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事項辦理。 |
行政規則 |
| 503. |
103.02.07 |
查邇來有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未經確認適法性前,即辦理投資之行為,如買進外幣結構型商品等,請 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事項確實辦理,請 查照。 |
行政規則 |
| 504. |
103.02.07 |
配合本會 103 年 1 月 10 日修正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開放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得採公允價值模式,保險業之投資性不動產後續衡量於 103 年度選擇採公允價值模式衡量者,因係配合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相關法規變更,得毋須依同準則第 6 條規定向本會申請核准,但應於會計政策變動後檢具同條規定相關資料報本會備查。惟嗣後年度始變更本項會計政策者,仍應依照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 6 條規定事前申請本會核准,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
行政規則 |
| 505. |
103.01.07 |
有關 貴公會函詢本會於 102 年 10 月 29 日金管保壽字第 10202082000 號函之相關實務問題與建議乙案,檢送本會意見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行政規則 |
| 506. |
102.12.31 |
重申保險業辦理「保險業辦理電話行銷業務應注意事項」第 3 點第 1 項第 3 款之電話行銷業務,應經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於要保書簽名,並應由保險業務員親晤保戶取得保戶親簽之要保書等相關文件,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辦理。 |
行政規則 |
| 507. |
102.12.04 |
因應 103 年 1 月 1 日起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調整及利率變動型年金及萬能保險商品不得有費差損現象等,重申保險業不得以保費、附加費用或解約費用即將調漲作為宣傳或銷售訴求,並應加強落實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行政規則 |
| 508. |
102.11.21 |
有關保險業務員不服受停止招攬登錄、撤銷登錄之處分,依「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下同)」第 19 條之 1 規定,向原處分公司提出申復或向各有關公會之申訴委員會申請覆核之處理注意事項,請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 查照。 |
行政規則 |
| 509. |
102.11.19 |
有關保險業取得或處分不動產相關資訊之申報乙案,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辦理。 |
行政規則 |
| 510. |
102.11.18 |
有關 貴公會所屬會員執行「人壽保險業洗錢防制注意事項範本」第 2 點第 1 項第 1 款規定乙案,請依說明事項轉知所屬會員公司配合辦理。請 查照。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