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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體系

保險局 - 保險業管理目:894 筆

391. 105.03.23 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款規定之以外幣收付之財產保險業務範圍 行政規則
392. 105.03.02 104 年 6 月 17 日修正公布之「消費者保護法」第 2 條第 10 款與第 11 款及第 18 條至第 19 條之 2,行政院定自 105 年 1 月 1 日施行,以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業經行政院於 104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393. 105.02.19 本局於 105 年 1 月 29 日以保局(綜)字第 10510900483 號函(諒達)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確實依新修正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54 條規定完成告知,為確保保險業履行相關告知義務,以維護當事人之權益,請參考法務部函提示之步驟檢視並履行告知義務。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行政規則
394. 105.02.19 有關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下稱壽險公會)就「保險業內部控 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法令遵循制度條文及本會 103 年 11 月 10 日 金管保財字第 10302507701 號令擬具之問答集、令釋修正建議乙案,請 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行政規則
395. 105.02.17 「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本會於中華 民國 105 年 2 月 17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502500671 號令修正發布 施行,茲檢送相關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修正總說明、修正條文對 照表各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行政規則
396. 105.02.17 有關人身保險業依本會於 105 年 2 月 17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0502500671 號令發布施行之「保險業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管理辦法」第 4條之 1 規定,申請從事負債避險交易之送審程序,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行政規則
397. 105.01.29 總統於 104 年 12 月 30 日以華總一義字第 10400152861 號令公布之 個人資料保護法部分條文,請轉知所屬會員確實依新修正之個人資料保護 法第 54 條規定完成告知。請查照。 行政規則
398. 105.01.26 有關民眾檢舉汽車經銷商有以未具資格之業務員招攬汽車保險業務並以具 業務員資格之業務員進件乙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行政規則
399. 105.01.25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請轉知所屬會員於函復金融消費爭議案件處理結果予 金融消費者時,應揭露金融消費者倘不接受處理結果,得於金融消費者保 護法第 13 條第 2 項所定期間內向爭議處理機構(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 議中心)申請評議之相關資訊,請查照。 行政規則
400. 105.01.07 有關保險業無活絡市場債務工具投資(NAT) 部位因應未來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IFRS 9)之實施及辦理金融資產重分類乙案 ,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辦理。 行政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