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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5.02.11 22:51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 - 投信投顧業:547 筆

491. 103.05.28 廢/停有關修正基金投資或交易執行紀錄格式之簽核人員。 行政規則
492. 103.04.14 廢/停為擴大自由經濟示範區商品,OBU 或 OSU 得受託投資國內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發行之含新臺幣之多幣別基金之外幣級別,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並應依下列事項辦理,請轉知所屬會員,請 查照。 行政規則
493. 103.03.31 廢/停規範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外國有價證券之種類及範圍,放寬投資於轉換公司債得不受信用評等限制。 行政規則
494. 103.03.31 廢/停規範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高收益債券之相關事項,放寬平衡型及一般債券型基金得投資高收益債券。 行政規則
495. 102.10.30 廢/停放寬主要投資地非以亞洲及大洋洲地區為主之基金,投信公司得將投資於亞洲及大洋洲區域之海外投資業務複委託第3人辦理。 行政規則
496. 102.10.21 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所稱本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達一定等級之標準。 其  他
497. 102.10.21 廢/停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基金資產投資於期貨信託基金、放空型ETF、商品ETF、槓桿型ETF之相關規定。 行政規則
498. 102.09.25 廢/停放寬投信基金投資美國政府國民抵押貸款協會(GNMA)等機構發行或保證之住宅不動產抵押貸款債券信用評等規定。 行政規則
499. 102.06.07 廢/停公告基金年度財務報告之格式。 行政規則
500. 102.04.03 廢/停開放投信基金得投資本國企業赴海外發行之公司債。 行政規則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