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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5:24

法規體系

銀行局 - 兩岸金融:49 筆

41. 101.09.11 廢/停臺灣地區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規定 行政規則
42. 101.08.20 臺灣地區金融機構辦理大陸地區匯款作業準則 命令
43. 101.08.20 臺灣地區銀行辦理大陸地區進出口外匯業務作業準則 命令
44. 100.03.31 廢/停釋示臺灣地區銀行對大陸地區銀行及其海外分支機構得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第 11、13 條規定辦理同業往來進口融資墊款業務之適法性要件,請 查照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行政規則
45. 099.11.04 廢/停有關臺灣地區銀行辦理簽發擔保信用狀或履約保證至大陸地區業務,詳如說明,請 查照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行政規則
46. 099.09.27 廢/停有關國內金融周邊團體與大陸地區法人、團體簽署合作協議事宜 行政規則
47. 099.09.27 廢/停有關國內金融機構與大陸地區法人、團體簽署合作協議事宜 行政規則
48. 098.09.01 廢/停關於臺灣地區銀行辦理兩岸金融業務往來應辦理事項,請 查照並轉知貴屬會員機構照辦。 行政規則
49. 094.09.28 廢/停大陸地區發行之幣券進出入臺灣地區限額規定 行政規則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