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
4271. |
100.07.08 |
有關 100 年上半年度「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修正發布乙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行政規則
|
|
4272. |
100.07.08 |
修正一百年上半年度適用之「保險業計算自有資本及風險資本之範圍及計算公式」暨相關報表及填報手冊;並自一百年七月一日生效
|
行政規則
|
|
4273. |
100.07.07 |
有關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得接受交易對手之研究服務乙案,請 查照並轉知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會員。
|
行政規則
|
|
4274. |
100.07.07 |
95 年 1 月 1 日前發行具負債性質之特別股仍列為股東權益者,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後,得免重分類為權益之解釋令。
|
行政規則
|
|
4275. |
100.07.07 |
發行人應遵循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之解釋令。
|
行政規則
|
|
4276. |
100.07.07 |
規定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東常會(股東臨時會)召集通知、股東會議事錄及重要決議之公告方式。
|
行政規則
|
|
4277. |
100.07.06 |
所報「瞭解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之需求及其適合度分析評估報告書」(下稱 KYC)範本乙案,經 貴公會依本局 100 年 6 月 16 日研商會議決議修正內容及名稱改為「瞭解要保人及被保險人之需求及其適合度分析評估暨業務員報告書」(如附件)後,洽悉,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辦理,請 查照。
|
行政規則
|
|
4278. |
100.07.05 |
廢修正「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律師法律意見書及法律事項檢查表」,自即日生效
|
行政規則
|
|
4279. |
100.06.30 |
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應
行注意事項」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保本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證
券相關商品交易應行注意事項」。
|
其他
|
|
4280. |
100.06.29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組織法英
原名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組織法
|
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