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
3331. |
105.01.05 |
公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證券經紀商、期貨經紀商、期貨經理事業、期貨信託事業申請兼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及信託業、保險業申請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相關申請書件格式。
|
其他
|
|
3332. |
105.01.06 |
廢公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第12條及第13條規定辦理申報生效或申請核准應檢附之申請(報)書格式及書件內容。
|
其他
|
|
3333. |
105.01.06 |
廢有關「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規則」第5條及第6條規定之令英
|
行政規則
|
|
3334. |
105.01.07 |
廢依據「證券交易法」第61條規定,訂定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之額度、期限、融資比率及融券保證金成數規範,自105年1月8日生效
|
法規命令
|
|
3335. |
105.01.07 |
有關保險業無活絡市場債務工具投資(NAT) 部位因應未來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第 9 號「金融工具」(IFRS 9)之實施及辦理金融資產重分類乙案
,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依說明辦理。
|
行政規則
|
|
3336. |
105.01.08 |
「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1 款及「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 3 點及第 5 點所列附件二、附表五及附表六之「主管機關指定之利率」等規定之解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4 年 1 月 8 日以金管保壽字第 10402120411 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上開令影本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配合辦理。
|
行政規則
|
|
3337. |
105.01.08 |
有關「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5條第1項第1款及「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第3點及第5點所列附件二、附表五及附表六之「主管機關指定之利率」
|
行政規則
|
|
3338. |
105.01.12 |
有關「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第19條第2項及第22條第1項規定之令
|
行政規則
|
|
3339. |
105.01.12 |
有關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4條及第22條規定之令英
|
行政規則
|
|
3340. |
105.01.12 |
有關「證券商管理規則」第37條規定之令
|
行政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