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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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
105.01.04 |
公開發行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設置及相關事項辦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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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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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 |
105.01.07 |
廢依據「證券交易法」第61條規定,訂定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之額度、期限、融資比率及融券保證金成數規範,自105年1月8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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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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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
105.01.25 |
訂定「人身保險業應向本會指定機構申報投資型保險商品所連結之結構型商品資訊規定」,並廢止本會九十五年二月二十三日金管保二字第○九五○二五二○九八一號令,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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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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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 |
105.02.02 |
廢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4條第2項規定,訂定專業投資機構範圍及一定財力或專業能力之條件,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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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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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 |
105.02.26 |
廢依據「證券交易法」第61條規定,訂定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之額度、期限、融資比率及融券保證金成數規範,自105年3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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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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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 |
105.03.02 |
訂定「不動產證券化條例」第17條第1項第5款所稱經主管機關核准得投資或運用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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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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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 |
105.03.15 |
廢農漁會投資新設銀行或以信用部作價投資新設銀行程序及設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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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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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 |
105.04.21 |
公正第三人認可及其公開拍賣程序辦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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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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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 |
105.05.25 |
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第二項所定本人書面同意方式、業務範圍及其他應遵行事項管理辦法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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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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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
105.08.23 |
信用合作社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英
原名稱:信用合作社資本適足性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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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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