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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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1. |
112.03.22 |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十一月十八日台財證稽字第○九一○○○五八○五號函、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台財證稽字第○九二○○○一八三三號函及九十二年四月三十日台財證稽字第○九二○○○一八三四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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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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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2. |
112.03.24 |
財政部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二十四日台財保第八三二O六二七六六號函、本會九十四年一月二十六日金管保一字第O九四O二五OO四一O號函及本會保險局九十六年三月七日保局一字第O九六O二O一三三OO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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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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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3. |
112.03.24 |
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八款之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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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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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4. |
112.03.24 |
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之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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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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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5. |
112.03.24 |
「人身保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應注意事項」第 2 點、第 3 點,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12 年 3 月 24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1204169421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及附件影本各 1 份,請轉知所屬會員,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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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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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6. |
112.03.29 |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及第三點附表六、「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第 8 點、第 8 點之 2規定及「投資型保險資訊揭露應遵循事項」部分規定,業經本會分別以112 年 3 月 29 日金管保壽字第 11204907781 號令、112 年 3 月29 日金管保壽字第 11204907783 號令、112 年 3 月 29 日金管保壽字第 11204907785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相關發布令影本、修正規定、修正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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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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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7. |
112.03.30 |
有關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第21條第3款規定之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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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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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8. |
112.04.11 |
有關「證券商管理規則」第59條之1第1項及第63條第2項規定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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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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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9. |
112.04.13 |
核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一第一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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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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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0. |
112.04.14 |
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二項規定之解釋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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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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