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
111. |
112.11.10 |
為有效運用保險業內部稽核資源,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
行政規則
|
|
112. |
112.10.13 |
有關保險業資產評估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第 11 條規定估計可收回部分之認定一案,復如說明,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請查照。
|
行政規則
|
|
113. |
112.09.21 |
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英
原名稱: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
|
法規命令
|
|
114. |
112.09.21 |
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保險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一定比率管理辦法英
|
法規命令
|
|
115. |
112.08.10 |
「保險業作業委託他人處理應注意事項」業經本會以 112 年 8 月 10日金管保壽字第 11204927811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前揭應注意事項修正規定、修正規定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行政規則
|
|
116. |
112.07.27 |
廢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第七條第一項第十二款第四目之解釋令
|
行政規則
|
|
117. |
112.05.29 |
保險業投資保險相關事業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十款之解釋令
|
行政規則
|
|
118. |
112.03.24 |
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八款之解釋令
|
行政規則
|
|
119. |
112.03.24 |
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之解釋令
|
行政規則
|
|
120. |
112.03.24 |
財政部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二十四日台財保第八三二O六二七六六號函、本會九十四年一月二十六日金管保一字第O九四O二五OO四一O號函及本會保險局九十六年三月七日保局一字第O九六O二O一三三OO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行政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