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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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
101.01.10 |
人身保險業自 101 年 7 月 1 日起新銷售之人壽保險單,計提責任準備金之生命表應以「臺灣壽險業第五回經驗生命表」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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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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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
101.01.10 |
廢修正「人身保險業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美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澳幣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人身保險業歐元外幣保單新契約責任準備金利率自動調整精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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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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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
100.12.30 |
關於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建議人壽保險業民國 100 保單年度分配死差紅利之實際經驗死亡率如說明二乙案,同意備查,請轉知各會員公司查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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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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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
100.12.29 |
有關「100 年度精算簽證作業補充說明」乙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並轉請簽證精算人員配合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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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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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
100.12.29 |
100 年度人身保險業精算簽證作業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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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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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
100.11.02 |
廢壽險業應於會計年度結算日後三個月內檢附分紅人壽保險單業務相關資料送主管機關備查,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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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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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
100.09.30 |
本會94年4月29日金管保一字第09402900711號令,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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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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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
100.09.30 |
本會 94 年 9 月 16 日金管保一字第 09402089510 號函自中華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停止適用。檢送上開函文乙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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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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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
100.09.01 |
「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00 年 9 月 1 日以金管保品字第 10002526601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附發布令(含附件)影本及修正對照表各乙份,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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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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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
100.08.09 |
關於複利增額壽險商品銷售文件揭露資訊,自即日起應依說明二辦理,現行銷售文件如有不符者應於文到 3 個月內調整之,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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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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