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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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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
109.03.25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5)日表示,考量集會活動通常人潮擁擠,長時間且近距離接觸,具有高度傳播風險,一旦出現疑似個案或群眾事件,將提高防疫難度。因此,指揮中心宣布自即日起,室內超過 100 人以上、室外超過 500 人以上的公眾集會活動建議停辨,以減低社區成染的風險,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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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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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
096.07.26 |
中央信託局自 96 年 7 月 1 日起併入台灣銀行,人身保險業有經本會或前財政部所核定或同意以「台灣銀行、第一銀行、合作金庫及中央信託局」為參考標準(詳說明二),所訂定之契約或辦理相關業務者,自該日起,其中「中央信託局」文字均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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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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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
113.05.27 |
1. 重申並補充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第十六條規定提存保費不足準備金。2. 保險期間超過一年之傷害保險之未滿期保費準備金及滿期保險費之計算原則補充說明。3. 國際保險業務分公司銷售人身保險商品計提責任準備金相關假設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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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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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
105.03.09 |
「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業經行政院於 104 年 12 月
31 日訂定發布,並自 105 年 1 月 1 日施行(如附件),請轉知所
屬會員,倘有上開適用準則第 2 條各款所定之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
情事,應依規定告知消費者,將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第 1 項解除
權之適用,以維護消費者權益。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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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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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
111.09.22 |
「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則」部分條文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則」部分條文,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11 年 9 月 22 日以金管保綜字第 11104936691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 1 份,請於文到 1 個月內依說明一辦理具報,並請轉知所屬會員應落實法令遵循,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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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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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
112.06.29 |
「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第 8 點、第 9 點、第 13 點及第4 點附表 2、第 7 點附件 1 及「保險代理人公司保險經紀人公司辦理網路投保業務及網路保險服務管理辦法」第 8 條、第 10 條,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12 年 6 月 29 日以金管保綜字第 11204921381 號令及第 11204921382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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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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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
115.02.12 |
「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第2條、第5條、第7條及第10條及「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8條解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5年2月12日以金管保財字第11504904221號令、第11504904222號令、第11504904223號令、第11504904224號令及第11504904225號令訂定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各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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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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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
112.12.21 |
「保險業各種準備金提存辦法」第4條之解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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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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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
112.12.18 |
「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作業準則」部分條文、「人身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及「財產保險商品審查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業經本會分別以 112 年 12 月 18 日金管保壽字第 11204939651 號令、112 年12 月 18 日金管保壽字第 11204939655 號令、112 年 12 月 18 日金管保壽字第 11204939657 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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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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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
096.07.03 |
「金融機構」指經依法核准收受存款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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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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