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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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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
112.11.06 |
廢止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2年12月4日台財證四字第0920004902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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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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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 |
112.05.11 |
廢止財政部93年2月19日台財證四字第0930000632號令等36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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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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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 |
103.09.29 |
請 貴公會提醒及轉知所屬會員證券投資信託契約之修正,依規定應於施行前 30 日公告及通知受益人者,銷售機構亦應配合前述規定辦理,並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加強督促所屬基金之銷售機構確實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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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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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 |
104.08.11 |
請貴公會依說明內容對所屬會員公司加強宣導,以避免違規情事發生,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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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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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 |
102.03.27 |
請轉知各會員公司有關外幣計價基金投資外幣計價有價證券範圍,包括本國企業所發行之人民幣計價債券(簡稱寶島債),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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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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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6. |
101.12.10 |
請轉知投信會員,確實依基金信託契約之規定,當基金淨資產價值低於新臺幣三億元時,經理公司應將淨資產價值及受益人人數告知申購人,非僅事後告知受益人或於網站公告。並不得有為避免基金清算,以公司之其他基金買進將受清算之基金,以提高淨資產價值之情事,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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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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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 |
101.09.14 |
請轉知所屬投信會員公司應確實將所經理投資國外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匯率避險策略相關事項,納入內部控制制度並加強稽核,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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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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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 |
103.04.29 |
請轉知所屬會員與投資人簽訂相關金融商品銷售或服務契約應符合規定,如發生重大違規案件,本會得停辦業者該項業務,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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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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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 |
103.06.25 |
請轉知所屬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會員公司應依說明二辨理,以保障投資人權益及避免違反法規情事發生,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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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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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 |
104.06.12 |
檢附「鼓勵投信躍進計畫問答集」,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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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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