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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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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104.07.16 |
公告境外基金機構於國內私募境外基金之申報程序及申報書件,指定受理申報機構為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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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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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105.01.05 |
公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證券經紀商、期貨經紀商、期貨經理事業、期貨信託事業申請兼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及信託業、保險業申請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相關申請書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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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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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107.02.26 |
公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申報書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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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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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112.12.14 |
廢公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第 12 條及第 13 條規定辦理申報生效或申請核准應檢附之申請(報)書格式及書件內容,並自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1 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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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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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113.12.30 |
公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第12條及第13條規定辦理申報生效或申請核准應檢附之申請(報)書格式及書件內容,並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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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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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111.12.26 |
廢公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第12條及第13條規定辦理申報生效或申請核准應檢附之申請(報)書格式及書件內容,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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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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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105.01.06 |
廢公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依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處理準則第12條及第13條規定辦理申報生效或申請核准應檢附之申請(報)書格式及書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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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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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106.01.24 |
廢公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組合型基金得為避險需要或增加投資效率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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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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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109.05.26 |
公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運用組合型基金從事證券相關商品交易規範,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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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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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103.10.17 |
公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有價證券種類及範圍,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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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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