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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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103.06.05 |
開放證券金融事業得接受證券商委託代理因當日沖銷交易券差所為之標借、議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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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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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103.07.28 |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88 年 3 月 3 日(88)台財證(七)字第 00850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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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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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 |
103.08.22 |
廢放寬證券金融事業自有資金運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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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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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
103.10.27 |
有關國內證券期貨機構及周邊單位與外國、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等簽署合作協議相關事宜,請查照並轉知會員依說明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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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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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 |
103.12.17 |
依「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5條第6款規定,核准證券集中保管事業得經營黃金現貨交易給付結算及帳簿劃撥業務相關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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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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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 |
104.01.07 |
依據「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第34條第2項規定,訂定證券金融事業辦理有價證券交割款項融資之相關規範,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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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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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 |
104.01.22 |
廢依「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第5條第1項第7款規定,核准證券金融事業得辦理以有價證券為擔保之放款業務,該業務應符合之規定,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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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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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 |
104.04.21 |
公告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證券經紀商、期貨經紀商、期貨經理事業、期貨信託事業申請兼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及信託業、保險業申請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相關申請書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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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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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 |
104.05.15 |
有關證券集中保管事業管理規則第5條第6款及有價證券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第2條第3款規定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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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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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
104.10.15 |
有關「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之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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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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