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
31. |
101.12.19 |
修正「大陸地區發行之幣券進出入臺灣地區限額規定」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
行政規則
|
|
32. |
101.12.19 |
釋示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之除外規定
|
行政規則
|
|
33. |
102.04.03 |
廢財政部主管金融機構在大陸地區從事商業行為應經許可或禁止之事項項目表
|
其他
|
|
34. |
102.04.03 |
「財政部主管金融機構在大陸地區從事商業行為應經許可或禁止之事項項目表」停止適用。
|
其他
|
|
35. |
102.04.03 |
財政部 93 年 4 月 14 日台財融(一)字第 0938010577 號公告及第 0931000261 號函,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機構。
|
行政規則
|
|
36. |
102.05.23 |
本會 98 年 9 月 18 日金管銀法字第 09810004940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轉知會員機構。
|
行政規則
|
|
37. |
102.12.13 |
外國銀行適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之計算基礎
|
行政規則
|
|
38. |
103.03.18 |
訂定銀行、金融控股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投資大陸地區金融機構以外之金融相關事業之規定,自即日生效英
|
行政規則
|
|
39. |
103.08.06 |
有關本國銀行辦理「內保外貸」業務計入對大陸地區暴險總額度之疑義乙案,請轉知會員銀行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行政規則
|
|
40. |
103.09.12 |
廢/停為處理兩岸金融往來,有關國內金融機構及金融週邊團體與大陸地區法人、團體簽署合作協議相關事宜,請查照並轉知會(社)員機構依說明事項辦理。
|
行政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