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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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101.11.30 |
為健全銀行業風險管理,確保金融消費者權益並減少爭議,銀行業於共同行銷或合作推廣房貸壽險商品業務時應遵循之相關事項如下,請轉知會員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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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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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103.12.04 |
為強化本國銀行不動產貸款風險承擔能力,不動產貸款備抵呆帳提存比率應至少達 1.5%,並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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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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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110.12.01 |
為強化銀行對不動產授信業務之管理及其風險控管,請確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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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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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100.04.21 |
為控管銀行新承作以住宅用不動產為擔保之貸款所適用風險權數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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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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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100.04.21 |
廢/停為控管銀行辦理不動產貸款之風險,請各本國銀行確實依說明辦理,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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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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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094.07.08 |
為落實執行金融控股公司法第 44 條及第 45 條有關對利害關係人授信及為授信以外交易,其條件不得優於其他同類對象之規定,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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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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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109.08.17 |
為落實執行金融控股公司法第44條及第45條有關對利害關係人授信及為授信以外交易之規定,貴公司及各子公司對於利害關係人資料之建檔與控管,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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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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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103.08.20 |
廢/停省屬行庫(公司)授信約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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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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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097.03.03 |
訂定「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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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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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094.11.16 |
訂定中小企業銀行對中小企業之授信不得低於其授信總餘額之百分之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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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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