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 |
日期 |
標題 |
法規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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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100.10.31 |
有關 貴公司函詢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以下稱管理規則)第 20 條商品審查小組組成人員「風險控管主管」資格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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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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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101.08.14 |
有關 貴公司函詢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下稱金保法)相關疑義一案,復如說明,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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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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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101.03.22 |
有關 貴公司函詢於金融消費者為未成年人時,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下稱金保法)第 9 條及金融服務業確保金融商品或服務適合金融消費者辦法(下稱適合度辦法)之適用疑義,復如說明,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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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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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099.09.13 |
令釋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第 3 條第 3 項第 3 款第 1 目規定自然人申請為專業投資人之條件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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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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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104.12.09 |
公告修正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之一定額度,並自即日生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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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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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100.04.29 |
公告訂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五十四條第三項第四款經營銀行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業與證券期貨交易、結算、保管事業及其他辦理支付系統業務事業之範圍,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年五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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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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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115.03.11 |
公告附件所列融資租賃業者從事以自然人為對象之應收帳款收買、分期付款買賣或具類似融資性質業務者,為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三條第一項之金融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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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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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115.08.25 |
公告附件所列融資租賃業者從事以自然人為對象之應收帳款收買、分期付款買賣或具類似融資性質業務者,為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三條第一項之金融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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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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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114.06.30 |
公告附件所列融資租賃公司從事以自然人為對象之應收帳款收買、分期付款買賣或具類似融資性質業務者,為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三條第一項之金融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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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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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100.12.30 |
公告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29 條第 2 項之一定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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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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