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保險業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8 月 1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產字第11304922841號 令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十三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 108
  0494069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六月三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 109
  04923872  號令修正發布第 3、5 點條文;增訂第 6  點條文;並自即
  日生效
3.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一月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 110
  04942321  號令修正發布第 5  點條文;除第 1  項第 6  款個人資料
  管理系統(PIMS)之驗證規定自修正後一年生效,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七月九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產字第 11304
  922841  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
  (原名稱:保險業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新名稱:保險業保險代理人
  保險經紀人申請業務試辦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