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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銀行透過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應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1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外字第10400263850號 令
法規體系: 銀行局/外匯(含國際金融)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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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外字第 10400
  26385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