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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4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6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票字第11002720143號 令
法規體系: 銀行局/票券金融
立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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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四月二十七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
  0400077770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31 條;並自一百零四年五月三日施行
2.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十七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05
  4000256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7、12、31 條條文;並自發布日施行
3.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九月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0540
  00277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12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八月十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06
  4000325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7、9、12、24、27  條條文;增訂第
  20-1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七月二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0802
  720010  號令修正發布第 2、6、7、10、12、15、20、20-1、24、26、
  27  條條文;增訂第 5-1、12-1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六月三十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第 11002
  720143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53 條;並自一百十年七月一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