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手冊應行記載及遵行事項辦法
公發布日: 民國 94 年 12 月 15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12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交字第1120385664號 令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立法理由: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十五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三字
  第 0940005846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7  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三
  字第 0960071419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二月十一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
  第 0980066654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
4.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十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 110
  0365384 號令修正發布第 2、5、6  條條文
5.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三月四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 11103
  80914 號令修正發布第 3、6 條條文
6.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八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 112
  0385664 號令修正發布第 6  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