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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簽證作業應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92 年 02 月 1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3 年 06 月 05 日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施行日期:民國 113 年 12 月 3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財字第11304917681號 令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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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十二日財政部台財保字第 0920750059 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 10 點
2.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一月二十五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一字
  第 0930250170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5、6  點條文
3.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九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一字第
  09802501741 號令修正發布第 4  點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六月五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財字第 11304
  917681  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8  點;並自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
  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