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十八日財政部(90)台財融(四)字第 0090717
920 號函訂定發布全文 11 條
2.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二十一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四
)字第 09600235440 號函准予備查修正第 8 條條文
3.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五日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中託查字
第 1010000519 號函修正第 1、2、10、11 條條文;除第 2 條第 2
項自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施行外,其餘條文自主管機關核定後(一百零
一年六月十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一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票字
第 10100164730 號函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