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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金融機構遇天然災害發生時停止營業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71 年 09 月 23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6 年 09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國字第10620004072號
法規體系: 銀行局/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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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九月二十三日財政部(71)台財融字第 22530  號函
  訂定發布
2.中華民國八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財政部(83)台財融字第 83216764
  號函修正發布
3.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九月六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銀國字第 10620
  004072  號函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