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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新增創鉅有限合夥(42904351)從事以自然人為對象之應收帳款收買、分期付款買賣或具類似融資性質業務者,為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三條第一項之金融服務業
公發布日: 民國 114 年 08 月 2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法字第11401953872號 公告
法規體系: 本會/法律事務處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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