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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部分規定及第 4 點附表 1、2 、第7 點附件 1,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13 年 10 月 24 日以金管保綜字第11304937811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修正規定及對照表各 1 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10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綜字第11304937813號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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