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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人身保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應注意事項」第 3 點之 1、第 3 點之 2 暨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轉列規定之解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3 年 9 月 6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1304931481 號令修正發布及金管保財字第 11304931482 號令訂定發布,檢送發布令及附件影本,請轉知所屬會員,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9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財字第 11304931484 號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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