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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就保險費率釐訂情形需檢視之險種範圍,及保險業簽證精算人員自97年度起所提簽證精算報告應增加之簽證項目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5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財字第11304914931號 令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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