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個人投保旅行平安保險相關給付標準費率表及相關規定之解釋令,本會業於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26 日以金管保財字 11304908291 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及附件等影本 1 份;另保險業就 113 年 6 月底前預收保費且於 113 年 7 月 1 日後生效之旅行平安保險保單,得採退還溢繳保費或彈性調整保額等方式以為因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公發布日: 民國 113 年 04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財字第11304908293號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通用目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