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公告境外基金機構委任之總代理人依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第27條第1項規定申請核准或申報生效應檢附之申請(報)書格式及書件內容,並自中華民國 113 年 10 月 1 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12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120385293C號公告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業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