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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人身保險業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應注意事項」第 2 點、第 3 點,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 112 年 3 月 24 日以金管保財字第 11204169421 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及附件影本各 1 份,請轉知所屬會員,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12 年 03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財字第11204169423號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人身保險目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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