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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管理辦法」第2條、第5條、第7條及第10條規定解釋令,業經本會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28日以金管保財字第11004365981號令、第11004365982號令、第11004365983號令及第11004365984號令訂定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各1份,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1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財字第11004365986號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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