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有關本會 109 年 4 月 10 日金管保財字第 1090491244 號函所定「保險業辦理不動產投資有關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之認定標準及處理原則」之相關暫行措施之施行期間,延長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之屆滿日,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6 月 03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財字第11004213681號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