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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七十八年四月二十七日台財證(二)第二四○九四號函及八十二年一月六日台財證(三)第六八○五八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10 年 07 月 3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交字第11003629241號函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證券商及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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