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七十八年四月二十七日台財證(二)第二四○九
四號函及八十二年一月六日台財證(三)第六八○五八號函,自即日停止
適用,請查照。
正 本: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欄、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公告欄
副 本:行政院法規會、本會法律事務處、資訊服務處、檢查局、植根國際資訊股
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吳○子女士)、法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
薇女士)
編 註:1.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民國 78 年 4 月 27 日台財證
(二)字第 24094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2.依本筆資料,原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民國 82 年 1 月 6 日台財證
(三)字第 68058 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