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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修正期貨信託基金單位淨值低於一定標準應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後終止期貨信託契約之規範。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3 月 19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期字第1090335155號 令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期貨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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