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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檢送「銀行之董(理)事、監察人(監事)由其他金融事業負責人兼任」問答集一份,請轉知所屬會員機構,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12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金管銀控字第10802742452號 函
法規體系: 銀行局/金融控股公司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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