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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為加強保險業法令遵循作業,重申保險業辦理債券 ETF 投資,應依「保險業資產管理自律規範」有關有價證券分析、決定、執行及檢討之四大流程規定辦理,並不得有約定相互成交之行為,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公司。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11 月 20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財字第1080433538號 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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