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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有關保險業委託投信業者代為運用與管理專設帳簿資產之投資型保險,透過全權委託保管銀行以特定金錢信託方式買賣投信基金,請貴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公司依說明二、三辦理,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4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金管保壽字第10804543380號 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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