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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為維護消費者之權益,茲重申不得限制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締約或轉保之自由,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2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保局(產)字第10804520930號 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財產保險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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