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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有關所送配合內政部「原住民姓名並列羅馬拼音者應使用完整姓名之因應作為」之公會及會員公司辦理情形一案,請轉知所屬會員公司,應儘速依公司評估需求完成相關資訊系統調整,未能及時於內政部 108 年 9 月廢止相關函釋前完成調整者,應研議配套措施,以利因應,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8 年 02 月 18 日
發文字號: 保局(綜)字第10804113632號 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通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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