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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所請僅經營一般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或僅擔任基金銷售機構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得由事業內與業務未有利益衝突之人員兼任執行洗錢防制之稽核作業一案,同意照辦,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11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070338736號 函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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