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有關本會於 107 年 9 月 27 日修正發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 8 條及第 10 條規定之令各 1 則,明定一般債券型基金投資於高收益債券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價值之 20% 一案,請依說明所列事項轉知所屬會員公司遵循辦理。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9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金管證投字第10703350504號 函
法規體系: 證券期貨局/投信投顧業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