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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因應我國將於 107 年度接受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第三輪相互評鑑,有必要 進一步提升保險業從業人員之專業知能,以及使保險業之客戶對防制洗錢 觀念具一定之認知,俾利執行確認客戶身分之相關措施,請依說明事項辦 理,請查照。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3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保局(綜)字第10605900310號 函
法規體系: 保險局/保險業管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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