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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訂定「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具有金融領域特殊專長之資格條件及認定原則」,並自中華民國 107 年 2 月 8 日生效。
公發布日: 民國 107 年 02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金管國字第10701906864號 公告
法規體系: 本會/國際業務處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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